荥阳市志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荥阳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与科学性相统一。

二、本志以志为主,述、录并用,图、表、照片分类归属。

三、本志立足当代,详近略远。上起远古,概述历史,追溯事物发端,下迄1985年底,由于志书出版时间后延,大事记、党政机构、文物、地图、照片等,均下延至 1995 年底,并设专卷记述 1986 至 1995 年荥阳国民经济发展概况

四、本志所收内容,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唯《大事记》采取“编年为主,结合记事本末”的体例,行政区划属荥阳辖区时之史实则记,划出后之史实则略。中共领导的重大政治活动,按习惯用公元纪年。

五、本志除引文外,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使用规范简化汉字,在各卷章开端冠以综述或无题小序,以加强宏观概念,力求条理清晰。

六、遵循“生不立传”的传统惯例,对荥阳历史发展有一定影响或做出贡献的已故本籍或客籍人士依卒年为序,收入人物传;存世知名人物依出生年月先后、写人简介;革命烈士收入英名表;其他人物如省级以上人大代表、劳动模范,县团级以上党、政、军干部,以及学者、专家、高级科技人员等分类列表。历史人物的事绩、尊重出料,不作评判。

七、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计算土地面积时兼用市亩。古代计量单位一般不作换舞。

八、关于数字的运用,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等七个单位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施行。历史纪年与月日(含农历)等使用汉字,其他数字、百分比、公元纪年、近代年月日等,使用阿拉伯数字。

九、称谓。对人物直书其名。历史朝代沿用通称,中华近代称“近代”,日本侵占荥阳期间的政权称“维持会”,其他地名、机构、职官均按当时、当地名称,建国后的组织机构,会议名称、政治运动等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荥阳县委员会”简称“中共荥阳县委”.

十、注释。采用“随文注、页下注、章节文末注”三种形式。“随文注”如政治运动“三反”在第一次出现时加注;“页下注”如业务术语“758″、”戗台”在当页下面加注;”章节文末注”如有关“黄河滩重要文献”等.

十一、历史上的币值如近代时期的“法币”、“金元券”、日伪时期的“联合票”、“储备票”及银元、铜钱等不作换算,唯有1949至1955年旧人民币换算成今人民币。未换算的加注“旧币”字样。

十二、本志收录资料、来源于各级档案馆、专业志、基层志及口碑资料、慎审筛选、甄别录用、各项统计数字以统计局资料为准,并经各有关部门核实、

十三、中央与省、市驻荥单位,依类归附于同类章、节之后。侵占荥阳期间的政权称“维持会”,其他地名、机构、职官均按当时、当地名称,建国后的组织机构,会议名称、政治运动等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荥阳县委员会”简称“中共荥阳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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