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刻本

佟昌年原修,陈治安增修。昌年事迹 见前文。治安,浙江山阴(今绍兴市)人,监生,康熙三十六年来任知县。(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刻本佟昌年原修,陈治安增修。昌年事迹 见前文。治安,浙江山阴(今绍兴市)人,监生,康熙三十六年来任知县。

书前仅有顺治七年佟昌年序,因此,续修原因不明、又无篆修姓氏,只在各卷首标曰“邑令佟昌年修,邑人傅廷献辑,太原郭守训订,邑令陈治安重修”。按康熙三十三年(1694)河南巡抚曾檄全省各地续修志书,陈治安正当此时任本县知县,大概此志书是奉檄而修.书前仅有顺治七年佟昌年序,因此,续修原因不明、又无篆修姓氏,只在各卷首标曰“邑令佟昌年修,邑人傅廷献辑,太原郭守训订,邑令陈治安重修”。按康熙三十三年(1694)河南巡抚曾檄全省各地续修志书,陈治安正当此时任本县知县,大概此志书是奉檄而修.

书中标为“重修” ,极不确当,查其凡例,仍是顺治志的三则,无一增减。核其目录,亦与顺治志纲目相同,惟一不同处是将艺文志由一卷析为三卷,卷数增加,内容则完全一致,毫无增益。检阅内容,只是在旧志目后,依项续补而已。此增修本,谈不上什么重修。此种增补亦非全面,如灾祥目止于顺治七年后四五十年均无续载.书中标为“重修” ,极不确当,查其凡例,仍是顺治志的三则,无一增减。核其目录,亦与顺治志纲目相同,惟一不同处是将艺文志由一卷析为三卷,卷数增加,内容则完全一致,毫无增益。检阅内容,只是在旧志目后,依项续补而已。此增修本,谈327不上什么重修。此种增补亦非全面,如灾祥目止于顺治七年后四五十年均无续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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