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扬州府志 四十卷/(清)尹会一修,程梦星等纂·—清雍正11年(1733)刻本。
会一,字元符,清直隶博野县(在今河北省中部地区)人。进土,雍正10年来知扬州府,寻擢两淮盐运使,仍摄府事。生平讲学以程、朱为归,官至吏部侍郎。梦星,字午桥,清江都县人。康熙51年(1712)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工部主事。著有《今有堂集》、《李义山诗注》等。该志卷前有尹会一《序》、原《序》,凡例,修志姓氏,目录。设纲立目仿《康熙金志》,而略作省并补葺。《金志》艺文共13卷,兹只作4卷并《撰述》1卷,另设《都里》(卷6)、《学校》(卷12)、《军政》(卷7)、《杂记》(卷40),为《金志》所无。卷1舆图前说明有22图,但实际只16图。雍正3年,由扬州府分出通州为直隶州,以泰兴、如皋2县属之,故此志中不复入其内容。该志显著特点之一是篇幅鸿富,资料采录较前志详博。如《河渠》、《水利》门类,除详加记述原委外,还将今昔名贤有关的主张附载各条之下。另一特点是注意考订工作。如旧志《秩官》门载两汉扬州刺使魏相等22人、扬州牧马余等7人,斯编则据广陵自汉魏晋至陈周未尝一属扬州,两汉及西晋属徐州、兖州、青州,与当时的扬州皆无涉,而不滥入,最为的当。三是《撰述》收录的一些题碑石刻有着较高的史料价值,如“宋苏轼蜀冈诗石刻”、“唐杜佑八角石柱题名”及赵孟頫书于高邮的“元赵万户墓碑”等等,有补于这些历史人物事迹的研究。《续四库提要》谓称它“繁简较为得中,事备而文不增”。不足之处是将徐州刺使盖豫等11人收录入志,亦有冗滥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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